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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新生及部分老生申报参加厦门市2019-2020保险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校新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新生及部分老生顺利参保,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1.我校2019-2020学年新入学的、且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大学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外籍学生、在职学生等。

   2.因各种原因错过此前历次申报机会且至今仍未参保的在校老生,可以随新生一起申报参保。已在保大学生不能申报参保。本学院在保学生名单可以在新学工平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中查询。学生不确定参保状态的,请自行拨打12333电话查询或登录厦门市地税局网站查询(链接:https://ai.xiamen.chinatax.gov.cn/tlogin/nologin/index.do?gotoMenuId=gzcx&gotoMenuItemId=gzcx_01)或微信关注“厦门地税”查询。

   3.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二、参保方式

参保学生于1011日前在新学工平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模块(xmuxg.xmu.edu.cn)进行申报信息填报,学院请在10月15日完成参保信息审批提交(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从学生端发起或学院端发起)具体操作见附件操作手册。需特别注意:

    1.2019级新生中有部分学生(预科专本科生、保研学生、硕博连读学生、公共卫生学院8月份提前报到的研究生、2019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已经通过学校续保了厦门市本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此部分学生无需纳入本次申报名单中。

   2.不参保学生需签署不参保承诺书(见附件1),交学院备案。

   3.针对2019级港澳台侨学生,因为参保申报系统需要规范港澳台学生证件号码:港地区的号码为H开头的八位数字,澳门地区为M开头的八位数字,台湾地区为八位数字;华侨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为护照号码。

   4.2019级的老生可在本次与新生一并申报参保。

三、医保待遇

    2019年度医保待遇见医保手册(附件2)或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查询。关于医保待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参保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每人每年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时发生的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诊疗费及常规医疗检查费用,不超过500元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全部报销。我校周边社区医院主要包括:思明区厦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思明区蜂巢山路3号)和翔安区新店中心卫生院( 新店镇新兴街永兴路9号)。鼓励学生尽量至社区医院就诊。

    2.学校为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学生,提供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并全额补贴投保补充商业保险。参保学生在医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且符合补充医疗保障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部分,学校补充医疗保障按照80%的比例进行补充报销。学校还补贴全体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投保补充商业保险,对意外残疾、重大疾病、校园意外伤害医疗等项目进行保障(具体保险待遇见医保手册)。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均为此次集中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未在本批次集中参保的学生,无法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

    3.为提高学生家庭应对意外事故能力,自2017年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加免费的家长的意外险投保(待遇可见学校资助体系宣传手册,家长投保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未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无法投保家长保险项目。

     4.本次(10月份)集中参保的2019级新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如经社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向前追溯至20197月份生效(待医保卡下发后人工报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错过集中参保的学生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可向前追溯,仅从实际保费缴费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医保待遇。非2019级的老生其待遇自201911月生效。

四、保险费用

   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在本保险年度(201971日至2020630日)的筹资方式为参保学生缴付320元,厦门市财政补贴680元,缴费工作将在参申报完成后进行(约1020日左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医保卡制卡

    成功参保的学生需提交的医保卡制卡材料,凭借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医保制卡材料范本及要求见附件3。各班级于10月18日前提交本班参保人制卡材料,联系人:李同学,电话18783163468。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在此次申报参保之前已参加厦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国家实行的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险的学生,只有在其原登记参保的地税部门申报停保后才可能在我校申报成功(停保需约三个工作日,请提前申请停保);在厦门高中参加厦门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无需停保。

   2.已有厦门市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学生无需提交制卡资料(社保中心对已制作过医保卡的会拒绝制卡),其原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在参保成功且交费后可正常使用。如原有遗失医保卡,可按照社保卡补办流程申请补办: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社保”-“服务”-“挂失医保卡”-“补办医保卡”。

  3.医保卡批量制卡周期为22个工作日,请各单位自行把握制卡时间;根据地税部门统一规定,新生医保卡统一于12月初启用。在社保卡启用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医保手册中操作流程进行报销。

  4.参保学生应关心关注自己的参保状态。学生可在1020日后,按照前文所述查询方式,查询确认自己的参保状态。

附件:

   1.不参保承诺书不参保承诺书.doc

   2.厦门大学学生医疗保险手册(2019版)2019年医疗保险手册.pdf

   3.厦门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卡制卡材料要求及范本 医保卡制卡范本.doc

  4.学工系统参保操作手册基本医疗保险表单操作指南20191008(学生端和学院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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