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港澳及华侨、台湾本科生。
(二)研究生:
1、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全日制学制内在读的二年级及以上港澳台研究生。
2、江苏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我校在读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港澳台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申请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二)参评年度受到违纪处分;
(三)参评年度必修课成绩有不合格;
(四)其他应当取消评审资格的情形。
三、奖励名额及等级、金额
奖学金类别 | 等级 | 名额 | 奖励标准/生 | |
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 本科生 | 特等奖 | 1 | 8000元 |
一等奖 | 3 | 6000元 | ||
二等奖 | 5 | 5000元 | ||
三等奖 | 7 | 4000元 | ||
硕士生 | 一等奖 | 1 | 10000元 | |
二等奖 | 2 | 7000元 | ||
三等奖 | 3 | 5000元 | ||
博士生 | 二等奖 | 1 | 10000元 | |
三等奖 | 2 | 7000元 | ||
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本科生 | 特等奖 | 1 | 8000元 |
一等奖 | 5 | 6000元 | ||
二等奖 | 9 | 5000元 | ||
三等奖 | 14 | 4000元 | ||
硕士生 | 二等奖 | 1 | 7000元 | |
三等奖 | 1 | 5000元 | ||
博士生 | 三等奖 | 1 | 7000元 | |
江苏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 | 本科生 | 一等奖 | 不超过28人 | 3000元 |
二等奖 | 不超过60人 | 2000元 | ||
硕士生 | 一等奖 | 8 | 4000元 | |
二等奖 | 16 | 3000元 | ||
博士生 | 一等奖 | 3 | 6000元 | |
二等奖 | 5 | 4000元 |
注:表格内名额为全校名额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截止日期:10月18日。
1、本科生: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ehall.nju.edu.cn/)奖学金模块提交申请,台湾学生申请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申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奖学金申请等级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申请,评定等级由学校评审后确定。申请理由应包括申请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内容,曾获奖励情况填写本人在大学期间所获得的奖励情况,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成绩单扫描件。
2、研究生: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奖助学金】模块提交申请。奖学金申请等级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申请,评定等级由学校评审后确定,经导师在系统上审核后,再由学院在系统上审核提交学校。导师、辅导员、学院负责人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二)学院审核。截止日期:10月21日。
1、本科生:学院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对学生提交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学分绩、成绩排名、必修课及格情况、获奖情况等,以及附件是否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和成绩单扫描件
2、研究生:学院结合学生申报信息在【佐证材料】模块审核学生的在读学位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在读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首页、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校组织评审,并网上公示建议获奖名单。
(四)学校将获推荐学生的申请表发送至学院,学生签名、学院签意见并盖章后提交。
(五)同一年度,不能同时获得教育部港澳台奖学金与江苏省港澳台奖学金。